试办“土地交易所”的构想
农民自用的建设用地权一旦经由市场竞价,可能表现为惊人数目的货币财富。如何确保进入转让过程的农民土地物权不被攫取和侵占,确保土地指标交易的公开和公正,是办土交所的第一难点。
变革土地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复垦可以给当地农民带来工作机会;买卖土地指标可以给当地政府和农民带来收益,用来建设新农村、改善农民生活;更多的土地供应则可以降低城市的房价,这是一石三鸟之策。
兼顾城乡是正确的方针
无论建设方针还是发展规划,都要为未知的世界留下一点空间。资源在空间的积聚和集中,虽然有各国的一般经验可以支持,但究竟在什么位置上积聚起来、以什么方式集中,不能认为我们已经掌握了全部相关知识。
信息成本与制度变革
《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于2005年8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拜读再三,认为杜老这本自述,无论是对重大历史事件的披露和记载,还是对思想观点的整理和表达,均是关于二十世纪中国农村制度变革最重要的一部著作。
《收入是一连串事件》序言
真实世界里的人要挣得收入,总要有所凭靠。劳动收入吗?要靠一副好身板,还多少要加上分门别类的知识和技能。非劳动收入呢?可以凭土地,可以凭实物,可以凭钱财,无论哪样,都要讲究投资的眼光。费雪的本事是化繁为简,把所有可以带来收入的资产一般化,把收入定义为由资产提供的服务。
收入、财富与权利
政府有意提高农民收入,也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政策措施,但是农民收入的增加还是远不尽如人意。这个难点固然令人难堪,但它也提示我们,解释农民收入的变动,不妨到政府意愿和收入调控政策以外的领域去寻找答案。
粮价冲击土地承包权
政府越管制粮价,农民和机构越惜售。你想一想,连市价都不能刺激农民售粮,政府要以低于市价的管制价格来收,还不是动员大家能躲则躲!存粮惜售行为的普遍化,推动粮价暴涨。至于关闭粮市、驱逐私人粮商,都是火上加油的劣招。
交易权是产权的重点
市价1元的稻谷限价8毛出售,绝不是小事一桩。要不是比较全面地限制农民一系列选择的权利,天皇老子也不可能让每斤稻谷“便宜”2毛钱。价格管制不断地自行扩大,完全合乎逻辑。
保护粮价与垄断市场
在我国“粮食战线”上,骗取价格补贴,早就算不得新鲜事。粮食不会说话,不能自述它是按保护价从农民那里收来的,还是被其他人按市价收购,再“倒卖”给国家粮库的。令人尴尬的是,国有粮食部门干起后一种勾当来,非常“专业对口”。
抑商即抑农
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大错特错。正确的经济观是:重农必重商,抑商必抑农。政府真的要重农吗?请尽快从粮食市场脱身,放手让“生意眼”在粮食市场、棉花市场和一切农产品市场上大展拳脚。
放弃农地的代价
农地主人对土地增值有一项重要贡献,那就是“放弃”农地的使用权。想想看吧,要是地主不放弃土地使用权,工业家、地产开发商、城市规划官员们相中的“位置”,增值从何谈起?
“国土制”剥夺农民
政府根据发展规划,按照一定的行政审批程序,将农地征用为工业或城市用地。这里最画龙点睛的,是“征用”两个字。你道何谓“征用”?就是政府据民间财产为己用,“剥夺、充公、没收”的同义词也。
资产不是资本
200亩沙田,在一个看得见的地方可以种植,在另外一个不容易看见的地方(契约市场)可以转手融资,并行不悖,难道不是奇事?
市场经济,岂能无契
契的作用就是提供一个清楚的、可置信的表达。这样看来,英文的“contract”虽然可以翻译为“合约”或“合同”,但还是不如古旧的“契约”来得传神。契为约之本,有契作凭,立约比较容易。无契而要定约吗?不是不可以,只是“交易费用”委实太大了。以上“契约”之说,可以解释市场文明为什么总是“与契共舞”,没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