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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三源

2008-09-26 Friday 13:56:57

信用三源

——杭州一席谈

周其仁

何谓信用?可能有各种定义。我的理解与市场里的承诺有关。承诺是将来才兑现的义务。市场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即时完成,所谓outright transaction,无须信用。同时也有很多交易要加入时间和空间的因素,要经历一个过程。其中一方或双方的承诺,要将来才能兑现。

即时完成的交易,一般规模小,范围有限。加入了未来才兑现的承诺,市场的结构就变得复杂起来。不是很容易就加得进去的,因为现时的承诺由于各种原因,将来也不一定能兑现。一是“不可抗拒的力量”,使原先的承诺没有办法兑现。另外,不兑现承诺会给违约人带来可观的收益,诱导他不履约。无论什么原因,一个市场里充满不能兑现的承诺,这个市场只好垮台。

各个地方、民族、国家或文明,对待承诺的不同态度,常常决定市场能不能发达起来,演化为高级的构造。如果对违约行为比较“宽容”,市场要上台阶就不容易。麻烦的是,违约究竟是因为“客观”情况——不可抗拒之力——而起,还是“主观”意图之果,常常不容易分辨。看形形色色的债权债务官司,究竟是不是“恶意逃债”,仿佛靠诛心之论才能决定。

我看过历史上习惯法(common law)的一个记载,对于所谓不可抵御的因素,不留什么余地。甲借钱,承诺某天偿还,结果当日发大水冲垮了桥,不能过河还债。法官居然问:难道没有想过桥有可能塌掉吗?最后甲被判违约。今人对这位法官大人的推理,会作何想?就是对我们中国人自己的传统,比如“父债子还”,又作何想?

所以诺斯等人强调“非人格化关系”(impersonal relationship)是大规模市场的基础。怎样读,impersonal也有不近人情的意味。照顾人之常情,原谅违约行为,人际关系也许不那么冷冰冰,代价就是市场交易难上档次。道理不复杂:张三对李四的承诺构成李四对王五承诺的基础,一个承诺不兑现,一连串承诺的兑现都受牵连。复杂的市场是一张契约网,一个网眼破了,整个契约网都可能破。

中国选走市场经济之路,突然发现诚信资源之匮乏,似乎比其他自然资源还要缺得厉害。“诚信”者,尽最大努力兑现承诺的行为也。但无数观察表明,国人似乎尽最大努力不守信。到文化里找原因吗?历史上的中国人不是这样的。倒几十年一百年的苦水吗?覆水不可收也,批来批去真的管什么用?可是充耳“打造信用经济”的口号,也不免令人生疑——那是造一座摩天大楼吗?

还是从实际出发吧。三点事实构成出发点:(1) 市场已经来了,不是谁想挥之而去就去的;(2) 市场规模在扩大,交易形式日益复杂;(3) 假冒伪劣与守信行为两极并存,都在发展。这里第三点最重要,都是中国人,人种、文化、历史都共同,市场行为有重大分歧,说明问题的要害还在当下的约束条件。

不是反对教育,也不是看不到理念的引进对人的行为的影响。不过主张,教育要讲点区分。“从娃娃抓起”的,理想色彩不妨强烈一点。知道日本小学老师带同学到公共场所捡碎纸片,也见过他们的孩子们排队参观废水和垃圾处理工厂——让公共卫生和环保意识从小扎根——实在令人欣赏。但成人教育的重点应有所不同。具体到信用意识的培养,还是对经验的常识性解读,效果要好一些。

比如中国一句老话,“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我认为就是对市场信用经验的常识性解读。首先,借人钱财要还,是最起码的市场道德标准,不是高得够不着的圣人举动,而是普通人也可以讲的“是非”和“好坏”。重要的是,“好借好还”后面跟了一句“再借不难”,构成一个因果链。守信行为有好报——下次有借贷需要的时候,因为上次守信用,兑现过承诺,再借就不难。

这条朴素的“信用教义”,厉害之处在于有一个反面的含义。倘若借人钱财不还,那就再也没有借钱的机会。总有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时候吧?失去了再借钱的机会,对未来生活或生意的影响,小孩子不懂,但对有生活经验的成人,一点就通。逻辑很简单,无非将心比心。你借出的,别人总不还,你还会再借出吗?

在很多情况下,市场信用道德就是这么简单。集市上卖鸡蛋的小贩为什么不骗客?求回头客——再借不难也。骗人一回,人家再不光顾,倒霉的还是自己。为什么脾气暴躁常打老婆的师傅,对顾客总是那么耐心周到?他知道竞争者随时可以进来,要靠服务态度留客,否则没有饭吃。以为在市场图利的就一定没有道德,实在忽略了这些现象的含义。

用比较正规的术语,“好借好还”是“第一方监督”,也就是交易人的自我约束。这监管的能量来自内心,来自良心。其经济含义就是不守信要加付一个心理成本,寝食难安,总觉得不对头。“再借不难”呢?就是“第二方监督”,即来自交易对手的监督。一旦一方自我的道德约束不起作用,违约背信,对方以“不再借”作为惩罚。

传统智慧的缺点,是没有注意到在上下交征利的市场里,仅有第一方监督和第二方监督,还是远远不够的。“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纵然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难免有失灵的时候。比方“小借小还,大借不还”,怎么办?就是借了不还的利益,大过再也借不到的损失,靠什么约束行为呢?再比方,脱离了固定的交易圈子,连续的行为就变得不连续,既然不还山东却仍可以从河南借到,为什么还要“好借好还”?

第三方监督不可或缺。就是说,在交易双方之外还要有独立的第三方,专司中介、见证、仲裁和强制执行之责。没有第三方监督,“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一旦失灵,市场交易就无以为继。不难推断,越是大范围的交易、复杂的交易、流动性高的交易,越要依赖第三方监督。

这才是传统中国的薄弱环节。大体有几个成因:一是官家直接控制买卖,政府本身不独立于市场交易之外,裁判踢球,人们到哪里去找独立的第三方?二是幅员辽阔,天高皇帝远,第三方监督无法深入民间,只好搞以德治国,劝大家不要斤斤计较,与市场实际完全脱了节。三是法治糊涂,尤其缺乏对权力的监督和平衡,公权很容易变异为官员腐败的机会。史家有论,以中国的幅员和自然资源条件,早该成为工商大国,结果到明清末年,跨省长途贸易的比例还是低得可怜。追究起来,人文制度因素要负很大的责任。

俱往矣,中国重走大规模市场之路,必攻克的一座城池就是重建信用。此事说难极难,说易也极易,就是在传统的中华文明智慧外加一个法治。

200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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