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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与制度变迁

《产权与制度变迁》致谢及版权信息

给杜润生先生——指导我调查实例、分析问题并保持思想开放的导师。

《产权与制度变迁》增订本出版说明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为纪念成立十周年,要求每位成员出版一本书。我自己的研究成果很少,看来看去,也只有《产权与制度变迁》里的几篇文章也许还可以拿出来交账。于是决定在原文集的基础上增补六篇文章,集成这本增订本。

《产权与制度变迁》原版序言

除了关于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一篇文章之外,收入本文集的论文,全部是基于中国改革的实际经验,研究中央计划经济制度——公有制产权结构——的改革与变迁。这是近20年来我研究经济的重心所在。利用此次结集出版的机会,我要向读者简要交代一下问题的来龙去脉。

中国农村改革:国家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化*

中国的经济改革正在广泛地改变资源利用的产权形式和效率。这场变革的背景,是原有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活动控制模式的失效和日益松弛。本文讨论这场大变革的发源——农村改革的经验。

农民、市场与制度创新*

正视中国农村发展面临的深层改革任务,并探索其解决之道,是对包产到户8年的最好纪念。深层改革任务是由改革的历史引出的,因此,重新清理近年的历史线索,可能有助于对新任务的把握。

产权改革与新商业组织*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虽然渐进主义改革可以带来一段时期的快速增长,但其短处已经并将进一步侵蚀长期经济发展的基础。在通过转型促进经济增长的比赛中,“先进的”中国不但没有理由骄傲自大,而且似乎有必要向“落后的”俄罗斯改革的经验中学点什么。本文以下部分首先分别概述中俄两国农业改革,然后选取了一个“经济和市场的规模”角度来解释和比较中俄两种改革路线的区别,最后从比较中得出结论。

农地产权与征地制度*

本文根据中国近年经济增长和制度变迁的经验,集中研究城市化过程中的农地转让权,重点是相对于使用权,重新界定农地转让权所面临的限制条件和选择。

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

本文讨论科斯关于市场里的企业合约的理论,中心是把企业理解成一个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别市场合约。企业合约的一个特性是,在事前没有或不能完全规定各参与要素及其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而总要把一部分留在契约的执行过程中再加规定。企业合约的这个特别之处,来源于企业组织包含着对人力(工人、经理和企业家)资本的利用。与其他理解不同的地方是,本文把“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引入对企业合约及其特征的思考,并认为这是科斯企业理论里被忽略的一个关键问题。

“控制权回报”与“企业家控制的企业”*

本文通过浙江省横店集团公司的产权制度研究公有制企业中的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关于企业家人力资本及其在企业合约中地位的初步讨论,见周其仁(1996a,1996b)。我们面对的现象是:以经营绩效出名的公有制企业至少有一位出类拔萃的企业领导人在较长期内保持对企业的控制。以往的企业理论局限于物质资本所有权或产权的眼光,无法理解这个现象,于是在“公有制企业”里存在着的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的各种表现形式,就被排除在理论考察的视野之外。另外,现实中绝大多数公有制企业还处在“政企不分”的制度构架之中,在那里企业领导人往往集企业家和官员等数种身份于一身,不免给考察“公有制经济”中的企业家人力资本问题带来观察的困难。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企业家人力资本*

本项研究为理解中国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最新变化提供背景分析。按照课题的规划,本报告收集并分析了全国乡镇企业的改革经验,并对浙江、江苏和山东一些乡镇集体企业产权改革的个案进行了实地考察。考虑到目前任何统计资料还不足以反映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实际进展,因此本报告更多地采用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加以概括和一般化的方法。由于这一原因,本报告在限定的必要范围内,简要地讨论了有关概念和理论。

公有制企业的性质*

本文研究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两类“公有制企业”(PublicOwn Enterprise, POE)的性质。通常而论,公有制企业或者被看作“清清楚楚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企业”,或者被看成是“无主财产”和“所有者缺位”的组织。本文关心公有制企业的实际产权状况。主要问题是,作为国家和集体清清楚楚拥有的企业,是否除了国家和集体,再也没有其他产权主体?而在所谓“所有者缺位”的状况下,一切本来由所有者应得的权利和应负的责任,是不是真的完全消失了?

三网合一、数网竞争*

本文阐述的中心论点是,虽然信息技术颇为特别,但发展信息技术产业所需要的政策环境并不特别。发达国家通过对外开放电讯市场、对内打破独家垄断来发展电信产业的成功经验,同样适用于中国和所有发展中国家。本文具体的政策主张是:在长途电话、市话、无线通话、有线电视、数据传输网络和服务分立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全面的市场竞争,允许并鼓励中国有线电视办因特网、允许并鼓励中国有线电视与中国联通结盟办电信、允许并鼓励中国电信办因特网和有线电视、允许并鼓励民间自办电视节目和“网站”竞争上网。简言之,中国需要一场电信管制的重大改革。“三网聚合”的技术前景,只有在允许并保护“数网竞争”的政策环境中才可能顺利实现。

再论数网竞争*

中国电信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打破了原来政企合一、行政性独家垄断的体制框架。怎样评价中国电信业正在形成的市场体制现状及其面临的选择,应该是一个开放性的课题。本文在先前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中国电信业需要进一步发展数网竞争体制,才能适应国内市场和国际竞争的需要。

为市场重组留下空间*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政府下命令分拆政府独家拥有的公司,固然是政府毋庸置疑的权力,但是行政性分拆的结果是否合适,最终还是要经受市场的检验。要是行政分拆不妥当,将来市场总还要追加一个成本把格局加以重新调整。为了减少再矫正的费用,电信改革政策不能局限在各种行政性重组(分拆)方案之间作选择,而应该早一点把“行政性重组还是市场性重组”的问题提上台面。在中国电信集团的将要面临的又一波重组中,尤其要注意为市场性重组创造条件,留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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