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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中国93:打开城乡间的市场之门

2014-07-26 Saturday 00:24:04

打开城乡间的市场之门
――城乡中国系列评论(93)

周其仁
经济观察报 2014年7月7日 星期一

城乡之间一旦筑起制度壁垒,要打开就不那么容易了。千难万难,中国改革的重头戏之一,是打开城乡间的市场之门。基本经验是:底层因势而“拱”,上层顺势而开。结合起来,开城乡之门的活剧精彩绝伦,值得回味,好给当下尚在继续推进的城乡变革,平添一份力量。

要说一说开启的第一道大门,是农副产品的市场之门。回想国家工业化时期,农副产品源源不断供应城市,走的不是市场路线,而是靠“统购统销”——政府横在城乡之间,在农村以指令统购农业产品,又在城镇按计划统销口粮副食。几亿人口的大国,单这么一件工作,就沉重到把国家的经济机器压得喘不过气来。

出发点是推进国家工业化。近代以降的经验,轻工业可民办,投资少、见效快,一面生产、一面积累。重工业比较难,一次性投资大,回收周期长,本钱不厚干不了。军工更难,需要重工业再加市场上也得不到的关键技术。中国当时的抉择,国际上一边倒,资本、技术皆靠苏联。无奈老大哥给予的资本支持有限,不过几亿美元之谱,还是债,后来要还的。中国工业化的资本积累,主要还是靠自己。整体看,苏联对中国工业化之最大支援,是体制方面“苏联模式”之输出。

工农、城乡关系方面,斯大林的一项发明是“剪刀差”。简单讲,就是国家压价收购农产品,又加价把工业品卖给农民。这一压一加,“剪”出一笔差价,为农业国工业化积累资本。毛主席曾批评苏联“把农民挖得很苦”,但实际上中国的“统购统销”,基本上还是苏联模式。搞剪刀差的关键,是把农副产品在城乡之间的市场之门关上,国家把住流通的关口,统一以计划价格收购农副产品,又统一在城市分配农副产品,同时还分配工业品下乡。

这里可看到“计划经济”的要害,不是算算账、以预测做经济计划。“计划经济”是一套权利设置,比如在统购统销制下,农民无权自由卖农产品,工厂无权自由卖工业品,城镇居民也无权自由买农副产品。这些自由行事之权,一概收归国家,由政府决定购量、购价、销量、销价。定下了权利制度安排,也就定下了经济的运行机制。前苏联和统购统销时期的中国,农业一直短腿,农民一直穷,病灶就是以指令代市场。结果可想而知,资源集中于城市与工业,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穷,工业产出卖给谁去?

教训是价格机制不可欺。要低价拿农副产品,农民的生产意愿不可能高。“组织起来”压农民的价,下计划指令的信息成本又不可能低。城乡之间靠指令计划把门,地不能尽其力,人不能尽其才,货不能畅其流。1977年邓小平讲当时的中国经济,有一句“八亿人搞饭吃,结果饭还不够吃”——那绝不是一种自然现象。

把这道大门拱开的,首先是底层那些“不认命分子”。城乡都有的,在那个年代还要被戴上一顶顶帽子,无非“小自由”、“倒买倒卖”、“投机倒把”、“自发资本主义势力”之类。其实就是在计划统购之外,多产些农副产品,在时不时冒出来的“黑市”里,卖给城镇居民。供需双方愿打愿挨,又无害他人与社会,非“割尾巴”才算罢休,那年头是没地方讲理去的。

到了上层也觉得需要变法图治之时,那就进入改革时代了。“搞活”是非常中国式的话语,别无他意,就是要拱开那关得死死的城乡大门。但也不接受城门突然洞开,因为计划维系的国民经济继续运行,特别是低价农产品与国有工业低工资相配套,后者未除、放开前者,行不通也。1988年邓公决心“价格闯关”,终究没有闯得过去,除开货币因素之外,解不开计划农产与计划工资的死扣,当是一个原因。

管用的法门是一点一点拱。先从计划外农副产品开始,芝麻花生之类,价贵少吃,无伤大雅,而一旦贵价刺激了生产,供给增加,就是胜利。计划内的,选“价格弹性大”的品种先试,比如蔬菜里的“细菜”,放开价高,少吃一把也过得去,对多数家庭影响不大,不妨“率先市场化”。“大路菜”晚一点放,等先放的细菜供应量上来,再一款一款放。粮食当然留待最后,“民以食为天”,不是闹着玩儿的。也不是一把将粮食供求全放给市场,计划征粮之量,年年收缩一点总可行吧?同时,经由市场的粮食购销逐步增加。一波三折,此消彼长,农副产品的市场之门,最后终于还是打开了。

一步一步的拱门,重在逐步奠定人们认识市场法则的经验基础。是的,体制变革要触犯既得利益,会引起摩擦和抗拒。但是,人们把什么视为利益,或把什么视为损害,又受到观念的影响。问题是,更新观念需要经验基础。当年讲“小农的自发资本主义”最后会如何如何,足以吓死人的,但预言的效果从来没有被检验过。让人家买卖花生、芝麻、细菜、大路菜、粮食,一步一步走下来,实在看不到什么危险,才越走越胆大。新观念才有机会说服更多的人,利害得失才有新的衡量办法。当然,过去搞统购统销的那些官办机构,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走市场之路要重新找饭吃,说不难受是假的。好在市场在夺走行政垄断饭碗的同时,也开辟出更多的新机会。借以时日,“市场经济”连同其观念,终成气候。

城乡之间打开的第二道大门,是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之门。回头看才知道不得了,几亿农民常住在城镇,从那里挣得对农民家庭来说最大一块现金收入。过去可没这个事,城门关得紧紧的,差不多就是“农人恒为农”那么一种状态。

要问此门是如何打开的?也是一步步拱开的。计划时代就有农民外出现象,还有个不雅的称号,叫“盲流”(“盲目流动人口”)。天灾人祸,逃荒总要出来些个人。耕地太少,温饱不足,也会逼一些农民到城镇觅食。更有极少数“不安心分子”,居然在城镇经济的缝隙里发现机会——如温州人到处弹棉花、补鞋。真正的拐点是包产到户改革,农田里再也不需要那么多人“磨洋工”,于是“农村剩余劳力”铺天盖地。老体制在本能上不接受,开始的妥协,只允许在当地办乡镇企业。口号也动人,叫“离土不离乡,就地富起来”。不过最活跃的生产力继续向外拱,发现“异地富起来”更为可取。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开闸,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城务工经商,加之后来中国加入世贸,与全球市场打通,浩浩荡荡的农民工大潮,再也不可阻挡。

经济上就一个问题:要不要允许农民到收益较高处去劳作?各位读者,再“无产阶级”,农民身上也自带着劳力资产!凡资产,第一位的是权利问题,也就是资产之主能不能对资产的利用做主?农村劳力可在家乡务农,可在本地进乡镇企业,如果有更高的收入,为什么不可以到城镇打工?这个今天早不再是问题的问题,当年可是大问题!1996年我自己“洋插队”归来的时候,叫人家“盲流”不好意思了,但“有序流动”还是响当当的口号,含义是非计划的自发流动还是属于“无序”。我在珠三角看过以下案例:内地主管部门派员“跟踪服务”,农民工说他们是来“跟踪收费”的——原来劳力输出地政府,那时有权跟到当地来向雇用农民工的企业收取“服务费”。我倒以为是很大的进步,收点小费就把城乡间打工之门打开啦。

本系列不厌其烦讨论的,是城乡之间第三道大门即土地市场之门。看天下大势,农民收入无非三大来源:出售农副产品、打工、分享城镇化驱动的土地增值收益。当改革先后打开了城乡之间的前两扇大门后,千军万马向城乡间的土地之门集积,其实顺理成章。我们下周再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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