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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中国77:分权、分责、分利

2014-03-04 Tuesday 11:41:42

分权、分责、分利
——城乡中国系列评论(77)

周其仁
经济观察报  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

配置资源要处理信息,这是常识,也是现代经济学的老生常谈。出发点简单:资源皆有多种用途,可做多种选择,有不同组合之可能,产生的效果也各式各样,所以得收集大量信息,梳理、消化一番,才能形成判断,作出决定。

但是,信息成本为正,在逻辑上还不一定就走得到市场体制去。总有这样的见解,认为在分权的市场里,个人、家庭、商贩、企业等等,还不是照样有处理信息的困难,还不是照样常常出错?集权的体制呢,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也强大,凭什么就不能主导经济决策?

是的,仅看信息成本,并不足以认清计划经济与市场体制的分野。信息有成本,决策易出错,集权如此,分权也如此,分不出个高下来。在思维上,还要加上哪一道工序,才可以把经验上呈现的两套体制看得更清楚?

为这个问题想过不少时间。答案是,既然出错无可避免,那就要看出错之大小,还要看纠错能力之强弱。结合经验的观察,我以为洞如观火、高度集权的体制,但凡决策出错就是大错;一旦出错,纠错又极难。比较而言,分权决策出小错的概率高。更为可取的,是分权体制纠错快、纠错的能力强。

先说第一点。集权做决定,小事也变成整齐划一的大事,所以一旦出错,自然就是大错。我这一辈年少时期经历过的,大炼钢铁、大食堂、大公社等等,不但错,且都是大错。要是限在一个小范围里,或先作点试验,看看效果再决定是不是推广,或分权决定,允许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那还比较好办。但一哄而起,全国一起闹,非碰大钉子不可。后来“文革”,叫“大革命”,结果也是大错特错。分权决策的体制,出不了如此高级别之错。

集权的决策出大错,纠正也不易。分三点:第一,很多人一起分摊出错成本,错再大,摊到每个人头上只有一点点;第二,发现大错的信息成本也高,如大食堂的问题,底下早明白了,就是传递不上去;第三,决策集中,没有替代,纠错的时候投鼠要忌器,“顾全大局”为上策。

集权决策也不是一无是处。讲过了,前提是要做得对。一旦做对,集中做也就“大对”。中国历史上,修长城、凿大运河那样的事,应该都不是分权决定做得出来的,当然到底是对是错,后人还可见仁见智。近年几次看过都江堰,我认为那不但是做对了,而且是大大的对。更现代的例证,我想也是有的。1972年毛主席邀尼克松访华、打开中美建交的大门,当然是集权决策。回到那个时代背景里去,如果不说是老人家的意思,真的每人发一张票,我怕那时的我是不会打勾赞成的。

问题是决策可能出错。分权的体制,你选东、他选西,不容易一错全错。上帝造人很有趣,“龙生九子,各个不同”。至于不是一条龙所生的,那就更加不同。人群的偏好总有别,总有人选别样的路走,选别样的事情做。市场常常显示需求的多样性,并对“独到的”决定给予特别奖励。聪明的农民就知道,当大家一窝蜂地跟风种大蒜时,你偏种辣椒,可能你就发了。

分权出错,纠正得会比较快。不是当局人从谏如流,而是他坚持错误的本钱太小。分权决策,权——“拍板”是也——的后边跟着利,也绑着害,横竖你决定你负责,任何出错,不及时改的代价极大。反正谁也不能集天下财力,来为自己的错误埋单。刚愎自用的主在市场里也不缺,问题是分权游戏之下,由着他凶也凶不了多久,因为谁错谁赔,赔光了他就出局啦。

这里点到一个关键,分权、分责、分利要一体化。权责利脱节,“道德风险”就来了。那是说一个主体的行为,收益归自己,代价却多多少少由别人代为承担。不少现在被称为“市场经济”的体制,内藏的道德风险不小,这是市场经济也时不时要改的原因。不过整体而论,叫市场经济的,比高度权力集中的计划经济,权责利之间的结合还是紧密得多。按科斯定下来的传统,经济体制的实质区分,要以权利界定为基础,权利划的不一样,“市场”也不一样就是了。

权责利紧咬在一起的体制,不难保证决策不出错。退而求其次,追求的是在不断出错的条件下,出错小、纠错快。分权体制靠利害给人上课,靠竞争逼人聪明,在这样一个市场过程里,对付发散的信息流,让人们抓捕趋利避害的机会。

归拢起来,要处理“发散的信息”——这是阿尔钦定义产权时的用语,意思是不断发生的、更新的、多变化的、事先看怎么也不确定的信息——分权体制有明显的优越性。在一个发散的信息流里,神仙也出错,因此实际上可以比赛的,是人们选什么样的体制,才能不出大错,也不让错误长久纠缠人类。经验和逻辑都证明,分权、分责又分利的分权体制,比较的优点就是一不出大错,二用利害相逼的学习机制及时纠错。

拜改革开放的实践之福,以上的文字早已没有任何惊世骇俗的成分。今天的问题是,这一套是不是可以普遍起作用,还要不要留些例外,打点折扣?具体到本专栏关注的问题,就是在城市化进程里,目前我们这个“半拉子”的土地市场,还要不要、能不能向一个分权、分责又分利的完整意义上的土地市场迈进?

这是说,一般要向个别推进。个人的看法,从资源配置的一般道理推向具体,土地现象值得一选。不是那么复杂,因为谁都见过土地,不似衍生产品,从没见过的真要理解不容易。土地又不太简单,至少工业化、城市化下的土地,早失去了传统农业时代的单纯。土地问题的挑战,在于观念的迷雾重重。那应该是另一种霾吧,有时候浓到让真实的土地都看不见了。

考虑到这些,决定在进一步讨论城市化下的土地制度与政策之前,写几篇对论不对人的辩书,把相关的道理,认真地辩一辩。也是讲过的意见,改革要对付的既得利益,其实并没有说的那么可怕。只要改出了新的既得利益,就不难“对冲”原有的。但是,裹在大词里的、迷雾重重的既得利益,可以在很长的时间里让人们下不了改革的决心。君子之风盛行,动口不动手,“半拉子”改革工程就被固化了。是为难,也是动手清理观念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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