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手定价,看不见的手定量
2008-09-12 Friday 19:47:32
看得见的手定价,看不见的手定量
周其仁
当前我国通信市场的游戏规则是:政府定价,但消费者决定需求数量。“看不见的手”调控的市场实际购买量,对于我国移动通信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目前我国电信的商务模式,好比已经修建成世界上最宽、最长的高速公路网,但上面跑的车辆却异常稀少,平均数目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此“商务模式”的经济效果是不是应该令人担忧?
“定价又定量”去如黄鹤
市场自有它自己的逻辑。即便在一个“百分之百垄断”的市场上,那唯一的供应商即市场垄断者,也断然没有计划经济里政府的那份权威和风光。我们都知道,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既“有权”决定价格,又有权决定供求数量。譬如粮食,那时的政府不但决定收购价和销售价,而且决定在农村的收购数量和城市居民消费的数量。那时尽管还有“商品粮”的称谓,但粮食作为商品的自由交易属性,差不多只能在黑市上才能表现。政府定价又定量,应该是计划时代的一个经济特征。
计划时代的结束,其实就是政府定价又定量模式的终结。当然,只要在市场准入方面还存在着某些制度性的障碍,“计划经济”的影子就总也挥之不去。但影子归影子,市场毕竟已经是市场。控制价格又控制供求数量,即使在转型时期也成为“熊掌与鱼”那样不可兼得的“好事”。政府固然还可以各种名目控制市场价格,但因此就得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市场上对政府定价作出反应,决定供求的数量。或者,政府也许还可以控制供求的数量,但那样一定要由生产者、消费者根据供求数量来决定价格。既想控制价格,又想控制供求数量,那可是没门的事情。这个特点,行业监管机构和市场里的国有垄断经营商要当心了。
手机案例见分明
还是让我以手机收费的实例来说明以上道理。大家知道,目前我国的移动通信市场,是所谓基础电信服务市场里“竞争”程度最高的市场。即便如此,供应商也只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和中国联通两家,其市场份额之比,大约为84%对16%。如我在《再论数网竞争》一文中评价过的,这只不过是一个相当弱的“双寡头垄断竞争”格局。由于寡头垄断运营商具有决定价格的“市场权力”,并因此可能将“消费者剩余”轻易地转化为供应商的垄断利润,因此,下述结论应该大体无误。这就是今天我国的移动通信市场,还没有条件由运营商和消费者根据供求来自由定价。于是,政府控制电信价格必不可少。在现行体制下,就是由信息产业部会同政府其他机构如发改委,来决定移动电信服务的价格。此种政府决定价格的模式,大体上也是目前民航市场、银行和证券市场等“国民经济的命脉部门”里市场化模式的写照。
价格一旦成为政府的政策工具,运用起来就不会限于调节市场供求。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手机双向收费事件,其实不仅仅是政府试图调节移动通信市场上运营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是政府对于境外投资人闻讯手机双改单就大手抛售两只境外上市电信股票的反应。我曾著文谈过,中国垄断性公司境外上市拿行政垄断特权作为热卖点的“惯例”,没有办法建立境外投资人对其市场竞争能力的信心。但是,毕竟事发突然,两只中国通信股票十数日内下跌2 000亿港币,连带其他境外上市的国有垄断性公司一并市值大跌。这对于手中还有若干指盼到境外大手融资项目的中国政府来说,动用对境内电信业的定价权,宣布2002年前不实行手机双改单,“稳住”境外投资人,似乎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两害相权取其轻”。
但是有关部门可能忽略的是,政府固然可以用“看得见的手”为手机服务定价,却不能同时用“看得见的手”来决定境内电信消费者的电信消费数量。人们可能忘记了,当前我国通信市场的游戏规则是:政府定价,但消费者决定购买数量。由于这一忽略,我认为此次政府“出手”宣布缓行手机收费双改单,对境外投资人“恢复信心”的效果可能被大大高估,而对此政策产生的抑制国内手机通信量增长的效果,则被大大低估了。
是的,国内电信消费者对于政府电信定价的反应效果,由于以下三个原因,不容易被“看见”:
第一,电信主管部门和媒体,向来看重电信市场的用户规模及其增长率,但看轻电信流量及其增长率。我们多次被告之:我国电信的用户规模,无论是固线网络还是移动网络,均已达到世界第二大国的水平。但是似乎很少有人提起,我国电信的单位网络通信流量尚达不到世界平均水平,至于人均通信流量水平,更是只相当于世界上的落后国家。
第二,去年以来,刺激我国手机用户一年激增3 000万户的一个新因素,是中国联通率先实行的“预付卡”制度。新制度等于取消了原来特别高额的手机入网费和月费,加上手机硬件价格大幅度下跌,人们“拥有”一部可通话手机的成本,从原来的数千元降为千元左右。但是,由于“进入价格”的下降刺激了 “从无到有” 拥有手机户数的飞跃,容易被混同于“我国移动通信流量的激增”。
第三,手机用户从3 000万户增加到6 000—7 000万户,意味着我国手机消费从公费、高收入家庭向自费、中低收入家庭的转变。显而易见的是,后者对于手机服务费率更为敏感。但是,以往手机消费的高增长,容易被作为估计未来移动通信市场扩张的“基础”,而忽略我国手机用户结构性变化条件下,手机收费的价格政策将产生更强烈的效果。
价格机制对供方的意义
问题是,由“看不见的手”调控的市场实际需求量,对于我国移动通信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坦率地讲,目前我国电信的商务模式,好比已经修建成世界上最宽、最长的高速公路网,但上面跑的车辆却异常稀少,平均数目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此“商务模式”的经济效果是不是应该令人担忧?像所有固定投入巨大的基础设施一样,电信网络要靠巨大的需求流量才能分担其巨大的一次性投资的成本,才能达到单位通信成本十分低廉的境界。靠什么持续刺激通信流量的增长,是我们这样一个移动通信用户已经达到7 000万户量级的“世界第二大网”首当其冲需要考虑的问题。与高速公路不同的是,电信网络的技术进步更快,无形折旧的压力也更为巨大。倘若我国通信流量刺激不上来,原先巨大的电信网络投资还没有回来,新的投资决策就得提上日程,那才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我以为主管部门决定推迟一年时间手机双改单,“牺牲” 下调手机服务费率来刺激移动通信流量增加的效果,实在得不偿失。
200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