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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所医当问谁

“公用品”的消费与生产——医改系列评论之三十

政府负责不一定全部由政府包办。政府负责的事务究竟采用什么形式来完成,要不要与私人和民间机构合作,以及用什么样的合作方式,都是可以细加选择的。道理不复杂,因为以不同的方式履行非政府承担不可的责任,组织成本可能不同,工作效果也可能不同。

公共卫生是政府的首要责任——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九

读者也许赞成交警查办酒后驾驶的吧?不过你可知道,2005年全国城市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率——不全是酒精之功——每10万人9.14人,可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造成的死亡率,城市居民每10万人136.57人,农村居民179.06人!能不能问一句,查办带病毒杀人的警察何在?先把非由政府承担的公共卫生责任承担起来,有余力再说其他,好不好?

宿迁医改的普遍意义——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八

我认为,宿迁医改真正办得好的地方,是把政府很有限的财力和管理精力,集中到公共卫生这个民间力量、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地方。当然,为了做到这一点,宿迁政府必须从“办医院”的立场后撤。一鸡死,一鸡鸣,卫生局长不再当“自己的”医院的总院长时,才可能担当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和组织者,以及医疗服务市场的公正管理者。

管办合一是症结所在——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七

如此新版的管办合一,权力更集中,责任更下移。君不见天怒人怨的“看病贵、看病难”,舆论的矛头所向,不是财政拨款太少,就是医生、院长良心太坏。风助火势,“管办合一”终于演变成了“包而不办”,也构成当下全部医疗问题的制度基础。

需求膨胀与供给障碍——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六

是对医疗服务严重供不应求的现状茫然不知,还是真有人相信,仅靠增加财政性投入,就能应对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急剧膨胀的滚滚潮流?

法外行医的空间——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五

青海一位卫生官员抱怨说,非规定中专以上才有考医资格,可是我们那里凡合格的考上了都跑了,谁来为牧民看病?——坚持合法行医,在某种条件下就等于主张无人行医!

行医资格的国家管制——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四

当历史远去的时候,我们才看得清楚:经过“全盘西医”和“全盘公医”这两大冲击波之后,传统中国的自由行医时代就彻底结束了。从此,学医体系、行医资格和行医模式,一概受到国家法律和行政权力的严格管制,再也不是民间自发的活动。

中医与西医的分叉——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三

西医东渐,引发了西医与中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紧张,也增加了不同文明传统的医学、医疗技术和组织制度之间的交互影响。这是中国现代化过程里的重要一幕,至今对医疗服务的资源动员,仍然有极大的影响。

不开放焉能兼顾城乡——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二

以协和为代表的教会医院,培养了第一代中国西医,也留下一个现代医学教育和科研的重要传统。最令人感佩的,是教会医院并不止步于广州、上海和北京等大都市,而是深入内地不少小城镇。几

摆不平的城与乡——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一

这就是说,全盘公医的体制,无从灵便协调医疗资源的供求,也摆不平城乡之间的矛盾。更严重的后果,是本来经由日常的试错过程就可解决的资源配置问题,非求助于强力政治的干预不可。

重乡岂能轻城乎——医改系列评论之二十

医学史向我们展示,正是基于城市的医学知识的发达、集中、扩散和普及,才大大改善了人类的健康状况。

批评里的教益——医改系列评论之十九

做不到的事情非要坚持高标准,结局还不就是“农民缺医少药,得不到医疗”?两相权衡,还是允许“高小毕业学三年”、就算本事不大也聊胜于无的赤脚医生上阵吧。

不如人意的全盘公医——医改系列评论之十八

全盘公医制在动员医疗服务资源方面,即使不算乏善可陈,也远远不能让全盘公医制的推行者感到如意。

全盘公费医疗是个梦——医改系列评论之十七

其实,由政府包办医疗卫生,借国家政权之强力改造传统中国积贫积弱的状况,是近代不少志士仁人由来已久的理想。反映到制度层面,就是“公医制”的设计和推广。从这点看,最近有关引进“英国模式”——政府用税收包办全民医疗——的医改主张,不过是历史上一再涌动的思潮的又一波回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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